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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上海十大杰出青商”评选的通知
来源:     时间 : 2017-10-10

各区青联、各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战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选树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伟大实践和在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具有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等“四新”特征的优秀青年企业家模范,激励广大青年投身“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由青年报社和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组织开展第六届“上海十大杰出青商”评选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青年报社、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

协办单位:各区青联、部分市级行业协会

联合主办: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二、工作机构

本届评选活动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组委会负责活动组织和协调工作。组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关机构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青年报社,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评委会委员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企业界知名人士、部分历届“杰出青商”代表担任,负责在评审会期间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评选原则,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后投票选出本届“上海十大杰出青商”。

    三、评选条件

“上海十大杰出青商”一般从全市工商领域优秀青年企业家中评选,重点关注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优秀青年企业家,优先考虑在推动上海产业结构调整和能级提升中,以“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和新业态”驱动上海经济转型,运用创新技术推进传统行业发展、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动新兴业态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英才。

具体条件如下:

1、1972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沪工作3年以上,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连续2年以上;海外人士需在上海工作满3年以上,担任世界500强企业高管或其他企业正职领导。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开拓意识、创新精神和管理才能,在近一年中探索出新的商业模式、营销模式、管理模式、运营模式或产品模式,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发展潜力强大。

3、所在企业拥有适合市场需求的龙头产品,在同行业中具有核心竞争优势,行业地位不断提升;企业总资产一般应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2016年企业营业收入一般应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2016年纳税一般应达到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4、所在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有良好信誉记录。在任(正职、主持全面工作)期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及社团活动,积极参加绿色环保活动等,企业和企业家有较好的社会公信力和美誉度。为青年提供实习、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帮助、扶持青年创业,通过自身发展引领当代青年的创业就业观。

    四、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各区青联、各市级行业协会、部分市级青年社会团体等组织负责推荐候选人。候选人的推荐应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进行,推出的候选人应是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企业家。原则上每个组织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报送组委会办公室。此外,“青商汇”上海优秀青年企业家联盟可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

2、个人自荐。评选活动同时接受社会知名人士推荐以及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企业家自荐。凡符合条件者,组委会办公室将负责组织相关考察工作。

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均须填写《第六届上海十大杰出青商候选人申报表》,申报表下载方式为:关注《青年报》官方微信“青年报”,回复“青商”二字,系统将自动回复申报表下载地址。

    五、评选程序

1、材料初审。组委会办公室汇总候选人初步人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推荐要求的初步人选,报送评委会。

2、确定正式候选人。评委会将于10月底召开初评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上海十大杰出青商”评选活动正式候选人,报请组委会确认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3、公示及社会投票。组委会将在《青年报》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反映。公示完成后,组委会将开通网络投票平台,组织社会投票(结果将作为终评会参考)。  

4、评选表彰。评委会将于11月中旬召开终评会,根据评选标准、入围候选人的相关推荐材料及现场演讲、答辩表现,采取无记名投票与社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产生10名第六届“上海十大杰出青商”,其余10名候选人获第六届“上海十大杰出青商”提名奖。组委会将于年内举行第六届“上海十大杰出青商”评选活动颁奖典礼,对获奖者予以表彰。

    六、材料报送

1、候选人须填写《第六届上海十大杰出青商候选人申报表》;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事迹要反映工作实际,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理流畅,字数不超过1500字,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均须经本人签字和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10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本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第六届上海十大杰出青商候选人申报表”,在发件人一栏中注明推荐单位和联系人。

3、候选人须提供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生活照、工作照各1张,以电子版本形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4、候选人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2016年度审计报表一份,主办方将对财务信息保密。

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为确保工作进度,逾截止日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不再接受候选人材料。

七、联系方式

    第六届“上海十大杰出青商”评选组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梅园路77号人才大厦17楼  联系人:葛倩倩

    电话:61177815、18521702677    邮编:200070

传真:61177888  电子邮箱:qnbqsz@163.com

 

                                    青    年    报    社

                                    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