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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中国、乌克兰国贸易救济案件(2020.6.1)
来源:     时间 : 2020-06-01

1)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17号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反倾销调查的延期公告

2)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关于韩华思路信株式会社继承韩华化学株式会社在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税率的公告

3)乌克兰公布对华热轧无缝钢管反倾销调查终裁公告

4)乌克兰对华非绝缘黑色金属制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5)乌克兰对进口聚合材料作出保障措施初裁

6)乌克兰对华钢制紧固件作出反倾销初裁

1、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17号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反倾销调查的延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9年5月30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2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

商务部

2020年5月29日

2、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关于韩华思路信株式会社继承韩华化学株式会社在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税率的公告


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2017年11月21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78号公告,决定调整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倾销税率。2020年1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决定自2020年1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其中,韩国的韩华化学株式会社(Hanwha ChemicalCorporation)在该反倾销措施中适用的税率为8.9%,其他韩国公司适用的税率为88.7%。
2020年1月22日,韩华思路信株式会社(HANWHA SOLUTIONSCORPORATION)向商务部提交申请,称韩华化学株式会社于2020年1月1日吸收合并韩华Q CELLS高新材料株式会社,合并后于2020年1月6日更名为韩华思路信株式会社,请求由变更后的公司,即韩华思路信株式会社继承韩华化学株式会社在该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的税率,并提交了合并合同、董事会会议纪要、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纪要、变更登记证明、更名前后的股东情况、管理层人员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供应商和销售客户信息、经当地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韩国大使馆认证的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商务部就上述申请事宜通知了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在规定时间内,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未提出异议。
经审查,商务部认为,现有证据材料表明,韩华思路信株式会社的公司名称变更符合其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前后关于太阳能级多晶硅的经营管理、生产能力、供应商关系和客户基础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据此,商务部决定:
由韩华思路信株式会社(HANWHA SOLUTIONSCORPORATION)继承韩华化学株式会社(Hanwha ChemicalCorporation)在对原产于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的8.9%的反倾销税率及其他权利义务。任何以韩华化学株式会社(Hanwha ChemicalCorporation)名称向中国出口的被调查产品,适用该反倾销措施中其他韩国公司所适用的88.7%的反倾销税率。
本公告自2020年6月5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20年5月28日

3、乌克兰公布对华热轧无缝钢管反倾销调查终裁公告


5月28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无缝钢管征收51.52%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涉案产品乌克兰海关税号为7304 19, 7304 23 00 00,7304 29, 7304 39, 7304 59。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生产的3种型号和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2种型号的涉案产品税率为零,其海关税号为7304 29 30 00,7304 29 90 00。2019年5月14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热轧无缝钢管发起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措施将于终裁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生效。
相关信息可参考以下链接:
https://ukurier.gov.ua/uk/articles/ostatochni-antidempingovi-zahodi-shodo-importu-100/

(信息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4、乌克兰对华非绝缘黑色金属制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5月28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2020年5月22日第AD-448/2020/4411-0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绝缘黑色金属制品(除耐腐蚀不锈钢制品以及民用航空制品外)(乌克兰语:виготовлених з чорних метал?в, без електрично? ?золяц?? (за винятком вироб?в з короз?йност?йко?(нержав?ючо?) стал? та вироб?в для цив?льно? ав?ац??))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税123%延长五年。
2008年7月23日,依据第乌克兰委员会第AD-183/2008/143-48号决议,乌克兰开始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绝缘黑色金属制品征收反倾销税。2019年7月19日,依据乌克兰委员会2019年7月17日第AD-420/2019/4411-03号决议,乌克兰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7312105100、7312105900、7312108200、7312108400、7312109900、7312107500。

(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ukurier.gov.ua/uk/articles/prodovzhennya-diyi-antidempingovih-zahodiv-shodo-i/

5、乌克兰对进口聚合材料作出保障措施初裁


2020年5月28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第SP-445/2020/4411-03号决议,对进口聚合材料(乌克兰语:пол?мерн? матер?али)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初裁,初步决定对进口涉案产品征收18%特别关税,裁定自公告发布10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0天。涉案产品包括比重大于等于0.94的聚乙烯(乌克兰语:пол?етилен з питомоюгустиною 0,94 або б?льше,税号:3901 20 10 00、3901 20 90 00)和聚氯乙烯(乌克兰语:пол?в?н?лхлорид,税号:3904 10 00 00、3904 21 00 00、3904 22 00 00)。
2020年2月25日,乌克兰对进口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2月29日。

(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s://ukurier.gov.ua/uk/articles/zahodi-shodo-importu-v-ukrayinu-polimernih-materia/

6、乌克兰对华钢制紧固件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0年5月28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2020年5月22日第AD-447/2020/4411-0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包括螺钉、螺栓和螺母在内的钢制紧固件(乌克兰语:вироби з чорних метал?в, зр?зьбою, а саме: гвинти, болти та гайк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19.75%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四个月。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7318 15 69 90、7318 15 81 90、7318 15 89 90、7318 15 90 90、7318 16 91 90和7318 16 99 90。
2019年12月7日,乌克兰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紧固件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ukurier.gov.ua/uk/articles/antidempingovi-zahodi-shodo-importu-v-ukrayinu-s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