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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就中方WTO起诉提交首份书面文件
来源:     时间 : 2019-10-08

2018年中国在WTO起诉美国征收301关税。美国于今年8月27日提交了该案件的第一份书面报告。美国在其递交的首份书面报告中称,中国对美国产品征收报复性关税,就意味着中美双方已经就该案件达成解决方案。


这只是美国在其报告中提出的诸多意见之一,美国认为争端解决专家组应该承认“当事双方已达成自己的解决方案”。美国称,征收301关税是保护“公共道德”是必要措施,它针对的是未被WTO规则涵盖在内的中国贸易行为,而且美国决定对价值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关税也不在争端解决专家组的审查范围之内。


2018年4月,在特朗普政府发布了一份拟征收关税的中国商品清单(价值约500亿美元)后不久,中国就启动了争端解决程序,要求与美国进行磋商。美国同意了这一磋商要求,但同时声称中国的要求并不符合《争端解决谅解书》,并在本周提交的书面陈述中再次重申了这一观点。


针对美国采取的关税行动,中国曾三次要求与美国进行额外磋商,其中两次是在2018年7月,一次是在2018年9月。每次美国同意进行磋商时,都会告知其他WTO成员,磋商是在不损害美国立场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中国一直都没有满足《争端解决谅解书》中有关提出磋商要求的规定。


2018年12月中国要求成立争端解决专家组,随后争端解决机构在2019年1月同意该请求。之后中国要求在五月份建成立专家组,但最终于六月份完成。美国于今年8月27日提交了该案件的第一份书面报告。


在这份书面报告中,美国认为,中国决定对美国商品征收报复性关税就等同于双方同意在WTO框架之外处理该问题。


美方表示,中国没有解决美国对中方在技术转让方面的不公平做法所关注的问题,却自行决定对超过1000亿美元的美国出口商品征收报复性关税,占到美国对华出口商品的绝大部分。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要求争端解决机构就美国的关税措施出具调查结果,只是在试图为其不公平的贸易行为、政策和做法开脱;实际目前双方在WTO并不存在争议问题。


美国援引《争端解决谅解书》第12.7条的规定称,专家组的报告应当仅包含中美双方已经达成的解决方案。第12.7条规定:“在争端各方之间已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专家组报告只能对该案件进行简要说明,并写明双方已达成解决方案。


美国征收301关税旨在保护“公共道德”


美国援引《关贸易总协定》第20条a款,证明其征收301关税的合理性,并声称这是保护“公共道德”的必要措施。《关贸总协定》第20条规定了WTO成员可以背离WTO协议的例外事项:只要某项措施“在不同国家相同条件下不存在任意性或不合理的歧视性,也不会变相限制国际贸易,就可以实施该措施。


美国认为,“中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政策和做法有违是非标准”,而美国的关税措施正是为了遏制中国的这些行为。报告中写道,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的目的是迫使中国取消在美方看来不道德且不公平的贸易行为、政策和做法。


美国认为:“如果这种从根本上不公平的政策和做法得不到遏制,美国社会的是非观念将会受到进一步的打击。中国的网络盗窃和网络黑客行为,以及政府的胁迫和盗用行为,破坏了美国有关反对盗窃和强迫行为的规范,更损害了美国人对公平竞争和尊重创新的信念。这些行为准则都是美国文化的重要方面(以及其他许多成员国的行为准则),在其他美国民法和刑法中也有所体现,例如与网络黑客行为、商业机密盗窃、不正当竞争、合同与侵权行为、专利以及政府征用财产等相关的规定。


文件指出:“如果WTO贸易体系从根本上为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创造了条件,或者无法解决不公平竞争问题,那么中国这些道德上的错误行径将可能进一步损害美国社会对WTO贸易体系公平性和实用性的看法。


文件中称:十年来美国一直试图通过“对话、警告、多边论坛、双边机制以及对与中国政府有联系的个人和实体提起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但都没有结果,随后才采取了关税措施。


301调查行动并非是《关贸总协定》第二十条所禁止的对贸易的“任意性歧视”或“变相限制”。美国认为,美方采取的措施并非任意为之,因为整个301调查过程都是经过了深思熟虑,是可预测的,并且在301调查报告中,中国是唯一存在强制技术转让行为的成员国。


中国提出的审查申请属于WTO管辖范围之外


在整个301调查过程中,美国都一直坚称美方的措施是针对WTO规则未涵盖的问题而采取的。美国追求的是“捍卫主权,保护美国的基本经济竞争力不受中国掠夺性的不公平技术转让政策侵害”,而关税措施是美国行动的一部分。美国认为,中国征收报复性关税进一步表明,本次争端并不在WTO的权限范围之内。


中国采取的行动也表明,对于中国提出的争端解决要求,专家组应得出何种结论——这是美中之间关于现行WTO规则未涵盖的关键经济问题的双边争端。简而言之,这场争端从根本上与WTO的权利和义务无关。


中国就关税问题起诉美国,实际是滥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美方认为中方这种愤世嫉俗的起诉,破坏了“多边贸易体系的生命力”,因为它试图利用WTO作为其技术转让政策的挡箭牌。


而且中国在WTO起诉美国也极其虚伪,因为中国已经在对美国实施报复措施了。


中国要求专家组审查特朗普总统5月做出的关于将价值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至25%的决定,对此美国也表示异议。该要求是在中国要求成立专家组很长时间之后才提出的,因此不包含在专家组的审查范围内。


根据美方的说法,中国认为美国提高关税税率也应属于专家组审查范围,因为它修改的措施包含在请求成立专家组时所确定审查的措施当中。简单来说,《争端解决谅解书》中并未规定:如果某项措施不在请求成立专家组时确定审查的措施内,但由于该措施对确定审查的措施做出了修改,则该措施也属于专家组的审查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