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平台

  • 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
  •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平台  /  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
案件 | 美国、哥伦比亚贸易救济案件(2020.11.09)
来源:     时间 : 2020-11-09

1)美国对定尺碳素钢板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哥伦比亚对比利时、荷兰和德国的冷冻土豆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3)美国对焊接管线管启动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1、美国对定尺碳素钢板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11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俄罗斯和乌克兰的定尺碳素钢板(Cut-to-Length Carbon Steel Plate)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此案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0年12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1年1月14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1996年12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俄罗斯和乌克兰的定尺碳素钢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997年10月24日,美国正式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乌克兰的定尺碳素钢板征收反倾销税。继美国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03年9月17日第一次延长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2003年11月3日,美国终止了与中国达成的定尺碳素钢反倾销税中止协议,同时恢复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继2009年11月10日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和2015年12月21日第三次日落复审终裁后,美国继续对中国定尺碳素钢征收反倾销税,同时延续对俄罗斯和乌克兰的定尺碳素钢反倾销税中止协议的期限。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0/11/02/2020-24216/cut-to-length-carbon-steel-plate-from-china-russia-and-ukraine-institution-of-five-year-reviews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0/11/03/2020-24304/initiation-of-five-year-sunset-reviews

2、哥伦比亚对比利时、荷兰和德国的冷冻土豆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11月3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20年10月30日第210号公告,应哥伦比亚马铃薯生产商联合会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比利时、荷兰和德国的冷冻土豆[经过加工的冷冻土豆或非醋酸腌制的冷冻土豆罐头,西班牙语:papas (patatas) preparadas o conservadas (excepto en vinagre o en ácido acético), congeladas]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间,2018年11月9日第257号终裁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持续有效。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海关编码为2004.10.00.00。
利益相关方可于公告发布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申请参与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
2017年8月2日,哥伦比亚对进口自比利时、荷兰和德国的冷冻土豆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8年11月9日,哥伦比亚发布2018年第257号公告,对来自上述三国的冷冻土豆作出反倾销终裁,对比利时企业AGRISTO N.V.、CLAREBOUT POTATOES N.V.和ECOFROST S.A.,以及荷兰企业FARMFRITES B.V.的涉案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对其他进口商的涉案产品征收3. 21%至44.52%不等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两年。
(编译自: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官网)
(刘怡迪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mincit.gov.co/mincomercioexterior/defensa-comercial/dumping/investigaciones-antidumping-en-curso/examen-quinquenal-papa-congelada
3、美国对焊接管线管启动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11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土耳其的焊接管线管(Welded Line Pipe)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进口自韩国的焊接管线管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此案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0年12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1年1月14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14年11月1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土耳其和韩国的焊接管线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5年10月1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土耳其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同时对韩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和反补贴否定性终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0/11/02/2020-24218/welded-line-pipe-from-korea-and-turkey-institution-of-five-year-reviews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0/11/03/2020-24304/initiation-of-five-year-sunset-re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