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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中国正式提高对自美国进口的600亿美元商品关税
来源:     时间 : 2019-06-10

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9年第3号公告,中国已于2019年6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


根据公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清单中的部分商品,分别实施加征25%、20%、10%的关税。对之前加征5%关税的税目商品,仍实施加征5%的关税。


中方调整加征关税措施,是对美方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回应。中方希望,美方回到双边经贸磋商的正确轨道,和中方共同努力,相向而行,争取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达成一个互利双赢的协议。

据了解,自5月10日中美上一轮贸易磋商以僵局告终后,目前还没有安排进一步的贸易谈判。美国总统特朗普5月10日宣布上调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关税,并将采取措施,可能对所有剩余的中国进口商品征收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

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美方上述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升级,违背中美双方关于通过磋商解决贸易分歧的共识,损害双方利益,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中部分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二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6号)公告的税率实施。即:对附件1所列2493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25%的关税;对附件2所列1078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20%的关税;对附件3所列974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4所列595个税目商品,仍实施加征5%的关税。

二、其他事项按照税委会公告〔2018〕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