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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来势凶猛 倒逼国内药企作出改变
来源:     时间 : 2018-01-04

 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将正式实施。据中央财经大学估计,我国每年的环保征税规模可达500亿元。资料显示,全国制药企业有6000多家,多数规模较小,环保投入有限。环保税开征后,作为 “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大户的制药企业,将承受重压。

    业内人士分析,环保税无疑给药企套上了禁锢咒,一方面部分药企或因污染整改不达标而被限产或停产,另一方面没有能力进行设备升级、环保改造的中小药企,或面临淘汰。

    环保税来势凶猛

    环保税法规定,应征税费额幅度为:大气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法定税额幅度内调整。

    也就是说,药企所在地承受的环保税费会不一致,或会催生药企搬迁,或进行异地重建。

    目前,已经有多省市(区)出台了当地的征收标准。其中北京按顶格执行,也就是应税务费:大气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4元。

    天津、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省份按照最低限额征收,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1.4元。

    此外,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和西南地区的贵州、云南等省(自治区)略高于最低限额征收。比如云南2018年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1.4元,到2019年则分别为2.8元、3.5元。
    在一些人看来,江苏、海南和四川税额适中。其中,江苏规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征收税额分别是每污染当量4.8元和5.6元,四川为3.9元和2.8元。

    而山东省按分类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6元,其他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

    河北省将环保税分为3档,分别按照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标准的8倍、5倍和4倍执行。最高一档税额为:应税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9.6元,应税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1.2元。

    倒逼药企作出改变

    事实上,为了赢得未来,这些年国家和地方已经频频出台政策,“逼迫”药企在内的企业向环保靠拢。

    比如2017年4月,河北省制定《城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专项实施方案》,明确2017 年至 2020 年,全省主要完成 67 家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其中,河北维尔康制药、华北制药威可达、华北制药股份 3 家医药企业年内完成搬迁。

    其后,有消息称南昌某药企被居民投诉,政府下令,两年内搬走。到了2017年下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攻坚战出台,“26+2”城市的药企陷入减产或停产。同时,其他地区的城市也加强了环保的保护。

    现如今,环保税法来了。业内人士分析,国内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制药企业,按照环保税法的计算,仅是污水处理成本上就要上亿元,而且,还不包括废气、固废和早已等。

    环保治理是不能一蹴而就的,既然政府有意治理环保,那将会是一场永远打不完的战争。也就是说,药企只能顺环保之势,才能为发展抢得先机。

    可以预见的是,2018年:

    环保设备将受到药企青睐,上马环保设备成为大势所趋;环保税征费标准不一,或让部分药企选择外迁到税费低的省市;外迁药企或保留“原来身份”,注册地、批文或可不变;而中小药企则需要好好考虑未来了。(中国制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