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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企“黑名单”制度落地
来源:     时间 : 2021-03-12

3月10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吉林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医药企业需要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该份通知指出,如在药品(医用耗材)购销中存在违背已承诺事项的,需要愿意接受集中采购机构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以及结合信用等级实施的处置措施。(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